第五十八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健全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其他困境未成年人纳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

教育、民政、财政等部门应当加强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等困境未成年人教育保障,帮助其完成学业。

医疗保障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对孤儿和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实施医疗救助,分类落实资助参保政策。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