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条有效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至第十八条的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予以处罚。地方法规 · 松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