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成立由相关领域专业人士组成的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专家委员会,对红色文化资源调查认定和保护管理等工作提供咨询、论证、评审等意见。地方法规 · 林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