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工作,遵循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地方法规 · 林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