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数字化城市综合管理平台,提高城市综合管理信息化水平。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30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