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四章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第二十五条有效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规划布局路网体系,统筹停车场所(设施)、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建设,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和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鼓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居民小区的停车场所(设施)向社会开放。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30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