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第十八条有效建设和完善农村防雷设施。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制定农村防雷设施建设规划,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并组织实施。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30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