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审计监督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审计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机关根据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或者国有资源、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确定审计管辖范围。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30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