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审计监督条例/第二章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第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审计机关负责人没有违法失职或者其他不符合任职条件的,不得随意撤换。审计机关负责人的任免,应当事先征求上一级审计机关的意见。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30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