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二章 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成果转化第二十四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技术转移体系,培育统一开放的技术市场,加强技术转移人才培养,构建互联互通的技术交易网络,提升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能力。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