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二章 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成果转化第十二条有效自治区加强基础研究能力建设,鼓励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企业等加强基础研究,推动原始创新,提升科学技术源头供给能力。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