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四章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第五十五条有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应当加强食品犯罪案件的移送和办理工作,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同省公安机关和省检察机关制定。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23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