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四章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第五十二条有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根据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状况、食品的风险程度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实行分级分类或者积分管理,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风险较高的食品生产经营者重点加强管理,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23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