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有效

纳入省重点监管食品电子追溯系统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按照食品电子追溯的标准和规范,建立完善企业内部电子追溯体系,并向省重点监管食品电子追溯系统报送数据。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