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木拱廊桥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