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木拱廊桥保护管理条例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木拱廊桥的认定、保护、管理和利用,以及木拱桥传统营造技艺的保护、传承和发展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