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有效鼓励挖掘古树名木、古树群的历史、文化、生态、人文价值,利用森林步道串联古树名木、古树群,建设古树公园、生态文明科普教育基地等,发展生态休闲旅游。利用古树名木资源,应当坚持保护优先,不得损害古树名木正常生长,并接受古树名木主管部门监督指导。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