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海洋经济促进条例/第九章 监督管理第五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海洋行政执法领域推行综合行政执法制度,加快推进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构建协同高效的一体化海洋综合执法监管体系。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