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海洋经济促进条例/第八章 服务保障第四十八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需求,推进海洋基础设施共建、资源共享。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