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提升和扩大自由贸易试验区示范效应,按照国家跨境贸易便利化的有关要求,推进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促进海上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优化口岸营商环境。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