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海洋经济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促进海洋经济发展应当坚持新发展理念,遵循陆海统筹、生态优先、创新驱动、集约开发、开放合作的原则。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