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路条例/第三章 建设与养护第九条有效具备施工条件的公路建设项目,由公路建设项目法人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交通主管部门提出施工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施工。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23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