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路条例/第四章 路政管理第二十三条有效自公路两侧边沟外缘起算,高速公路八十米范围内广告标牌设施的位置,应当由省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统一规划,并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国道五十米、省道三十米范围内广告标牌设施的位置,应当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统一规划,并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县道二十米、乡道十米范围内广告标牌设施的位置,应当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统一规划,并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23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