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四章 工会的经费和财产第三十六条有效在城市建设中确需拆迁、改建工会所属的工人文化宫、俱乐部、疗养院、职工学校等职工活动场所,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单位应当征求工会的意见,并在拆迁、改建所需土地和资金方面予以保障。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