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四章 工会的经费和财产第三十三条有效各级工会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情况应当由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并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报告,接受监督。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