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三章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一条有效各级工会应当推动落实职工福利待遇,协助用人单位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各级工会应当建立困难职工帮扶机制,把困难职工纳入帮扶体系,开展生活扶助、医疗救助、子女助学、就业创业帮扶等服务。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