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公民应当学习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关注气象灾害风险,增强气象灾害防御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应当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的公益宣传。

鼓励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和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参与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应急演练、灾害救援等气象灾害防御活动。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