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大风和暴雨蓝色、黄色预警响应期间,幼儿园和中小学校暂停室外教学活动;橙色预警响应期间,幼儿园和中小学校调整上下课时间或者停课。暴雪、沙尘暴橙色预警响应期间,幼儿园和中小学校做好停课准备;红色预警响应期间,幼儿园和中小学校停课。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防灾减灾需要,采取临时停产、停工、停业、停运或者调整工作时间等措施。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