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自治县的经济建设和财政管理第三十三条有效自治机关制定乡村振兴统一规划,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自治机关鼓励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对口援助脱贫乡镇村庄发展经济。自治机关结合本地实际,编制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加快以中心城镇为重点的小城镇建设,提高城镇化水平。自治机关编制农村发展总体规划,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地方法规 ·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12月2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