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红色资源保护与传承条例第二十八条有效本市充分发挥辽沈战役等相关红色资源丰富的优势,加强与其他地区的交流合作,共同开展红色资源研究、文艺创作、馆际交流、红色旅游等活动,推动区域红色资源保护与传承的协同发展。地方法规 · 锦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