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调指导加装人组织相关单位,对土建施工和电梯安装进行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地方法规 · 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