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例/第三章 建设和维护第十六条有效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城市更新、无障碍设施建设等工作,制定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年度计划和工作方案,创建示范片区、示范项目。地方法规 · 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