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已废止

自治州对龙川江水土资源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综合治理、加强管护、合理开发和群防群治的原则。

自治州鼓励单位或个人按照规划开发利用龙川江水土资源,谁投资、谁受益。

地方法规 ·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9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