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开展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未按照要求备案的,由体育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