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体育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优化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完善体育产业体系,培育体育产业新业态,促进体育与健康、文化、旅游、养老、科技、农业等产业融合发展。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