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体育发展条例/第六章 体育产业第三十五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体育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优化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完善体育产业体系,培育体育产业新业态,促进体育与健康、文化、旅游、养老、科技、农业等产业融合发展。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