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教育部门和学校应当做好学校体育活动安全管理和运动伤害风险防控。

学校按照相关规定,投保学校责任保险。鼓励学生自愿参加意外伤害保险。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