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条例/第五章 附则第三十七条有效本市仲裁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研究运用仲裁等多种争端解决机制和国际实践,为防范化解我国企业海外投资争议提供相关服务。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