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保障耕地使用者合法利益。

地方法规 · 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