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六章 互联互通第三十四条有效本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当会同相关城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共同制定跨市城市轨道交通协同处置应急预案,并建立应急合作机制。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