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六章 互联互通第三十一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轨道交通的互联互通,编制本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时应当与相邻城市协调衔接方案,根据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城市人民政府意见。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