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轨道交通的互联互通,编制本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时应当与相邻城市协调衔接方案,根据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城市人民政府意见。

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