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条例/第四章 服务保障第三十六条有效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引导金融机构开发符合本地区文化旅游产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保险机构开发文化旅游保险产品并优化服务项目。地方法规 · 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