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全域文化旅游资源整合,推进跨区域合作,消除跨区域文化旅游服务障碍。对接融合粤港澳大湾区多元文化,增进与华人华侨聚居地、港澳台的文化旅游交流,促进跨区域文化旅游服务交流合作。

地方法规 · 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