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电梯选型配置应当与建筑结构、使用需求相适应。

电梯机房、井道、底坑等土建工程质量和电梯依附设施设置应当符合电梯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相关标准,相关设施满足救援、消防、医疗救护、无障碍通行等需要。

公众聚集场所电梯和新建住宅电梯应当使用双回路供电系统或者配置备用电源。

地方法规 · 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