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城市供热条例/第五章 供热价格和收费管理第二十八条已废止因人为原因造成减少或停止供热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3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