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大数据发展促进条例第二十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设立大数据发展应用引导基金,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本投资。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大数据领域,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完善金融服务,支持大数据发展应用。鼓励符合条件的大数据企业依法进入资本市场融资。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