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民营经济发展促进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解读。

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应当宣传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的先进典型,营造民营经济发展促进的舆论氛围。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