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有效干扰、阻碍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