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鼓励民营企业开展数字化共性技术研发,参与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创新,加快推动数字化转型和技术改造,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