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处罚与教育、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坚持权责一致、协同高效,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