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规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